Saturday, February 15, 2014

「夜店概念股」的風險 (作者: 翁健)

農曆新年前,港股市場迎來了第一隻「夜店概念股」 Magnum 上市,這件事除了成為金融圈的熱門話題之外,其超額認購3000倍及股價大升近一倍的表現,真可謂「旺丁又旺財」,成功認購的讀者,應該可以笑住過新年。

筆者平時研究新股,除了會分析業務前景及財務報表之外,也喜歡拿同行業的其他公司來作比較。因為Magnum是香港第一隻「夜店概念股」,本地市場沒有同行可比較,所以,唯有在海外市場尋找同行業公司。結果筆者在澳洲股市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夜店概念股」案例,希望在此跟讀者分享一下。

澳同業違發牌條例被起訴

早在2003年,澳洲就有「夜店概念股」上市,名字叫日日新星,Planet Platinum Limited(股票號碼:PPN)。當時,因為是第一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夜店而引起媒體廣泛的關注。上市的時候,PPN的主營業務近似時鐘酒店。公司在墨爾本南部的郊區,擁有一幢很華麗的大樓,內有豪華裝修的大廳,18間可供時租的房間,還有桑拿、酒吧等附屬娛樂設施。當時,PPN主要收入來自酒店的房費,而訂了房間的客人自行安排的其他娛樂活動,PPN不會干涉太多。

上市後不久,PPN收購了一間位於墨爾本的夜店酒吧(show girls bar),而且愈做愈大,從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得知,PPN大部分的收入,是來自show girls bar的酒水、入場費等等,房租收入反而變得其次。Show girls bar主要依靠酒水、入場費的收入模式,跟Magnum有幾分相似,可以用來參考比較。

最近兩年,PPN遇到了一點麻煩。事緣在2011年4月,旗下的show girls bar,因為涉嫌違反當地的酒精飲品發牌條例而被警方起訴,如果被判有罪的話,show girls bar售賣酒精飲品的牌照將被罰停牌18個月,而牌照持有人在18個月內不能經營同類業務。

影響「持續經營假設」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一間普通的夜店酒吧身上,管理層只要找律師進行上訴,一日未有最終判決,對其業務影響都未算太大。但是,這件事發生在上市公司身上,故事就不一樣了。

每間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將經審計師審核過的財務報告上交給聯交所,如果不能準時上交,就會被聯交所勒令停牌。如果大家對會計有一點認識,相信都會聽過「going-concern principle」(持續經營假設)。持續經營假設的意思是指假設公司會繼續存在並執行其預定的經營活動,這個假設是會計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前提。

對於一間依靠酒水收入的上市公司PPN來講,其售賣酒精飲品的牌照有隨時被吊銷的風險,此風險對該公司「持續經營假設」產生了重大影響。結果,PPN一直未能和審計師在「持續經營假設」這一點上達成共識,從而遲遲不能向交易所上交財務報表,導致被澳洲聯交所勒令停牌兩年有多。不單止打擊股民信心,對其公司的聲譽,也有很大影響。

夜店上市,在香港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大家在關注其利潤及股價的同時,也應該了解行業的有關風險。澳洲PPN遇到的問題,不一定會發生在Magnum身上,但前車可鑒,別人的經歷總會有值得我們參考學習之處。

1 comment:

Unknown said...

提防誹謗罪人SIU苑攸與李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