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4, 2008

殺你存雞 養你全家 (作者: 馬振峰)

  「交牌等於終身結業,現在不賣雞,難道日後去做雞?」有雞販如是說。「若賠償超過200萬,我才會放棄營業。」其潛台詞即:政府要殺我存雞,逼我結業,那就要擔起我日後的生活,養我全家。政府的談判取態是:「枱面就得咁多,手快有,手慢冇!」筆者在這裏看出兩個談判籌碼,一是政府手執市民大眾健康為重的尚方寶劍,要殺要劏,只差手起刀落;二是雞販抖出苦主人情牌,結業等於結束生計,社會要還我一個公道!賠償方案就是把這兩個對抗的理念連在一起的工具。所以,這數十天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賠償方案的銀碼上,因為惟有銀碼才能反映「買家」對該物件的需求有多殷切,以及「賣方」的最大機會成本。


賠償方案跟不上政策目標


  筆者翻查政府賠償方案的有關文件,看看其理念及基礎。雖然打從1997年起,政府已向雞販作出多次賠償,但現在局長提出的賠償方案,是以2004年5月攤檔特惠金修訂的建議方案為藍本。此方案特點有二:一是「以公眾街市活家禽檔的三十九個月平均租金為計算基礎,並特別參照收回中環街市攤檔的特惠補助金安排」;二是「計劃的對象為一些面積較小的家禽攤檔,因為這些檔位因地方所限而無法透過改善其衞生情況以符合新規定」。故賠償計劃的補助金額是向小攤檔傾斜(補償額以攤檔面積計算,上加特定百分比)。


  筆者在此有一疑問:為什麼用租金及攤檔面積作為賠償計算基礎?是不是反映政府對此間雞販「結束營業」只定性為遷拆徙置,而可讓雞販覓地東山再起?很明顯,政府在當時諮詢文件裏的「長遠策略」提出了兩個方案,分別為「冰鮮鏈(或中央屠宰)」和「鮮宰雞(或分區屠宰)」方案,其政策目標為「落實人雞分隔」。故當時雞農販應嗅到些「滅門」的血腥味。可是,政府拋出的「滅雞」賠償方案實在跟不上政策目標,要不然怎會到今時今日還有為數不少的雞農販在掙扎求「償」!


「傾生意」


  筆者覺得這是一個典型M&A deal:政府賠償買起「雞隻供應鏈的企業」,然後拆骨「棄掉」,完成保衞廣大市民免受禽流感威脅的任務,是何等的強政勵治。但執行的官員的思維模式一如既往,使事倍功半。


  雞農販是商業活動參與者,經濟動物,故政府應以「傾生意」的角度去思考並說服他們此一價錢是市價加溢價。什麼平均租金及面積只是其中的營運因素,作不得deal pricing的基礎。如政府能進取的用雞販們過去三年的報稅紀錄作營業利潤基礎,再乘以三至五倍O來作為「賠償收購價」,我想討論的焦點及內容便會更為理性,更加有根有據,不像現在那樣在吵過不停。事關雞農販心知肚明,在街市現買現賣,年度營運數據肯定有所紕漏,故報稅支持單據必有所欠奉,所以如非必要及有十足把握不會跟政府爭拗計價基礎的真確度;政府在此關節必亦樂於隻眼開隻眼閉。討論遂只集中在雞農販的未來收入(即生計)的現值及政府收購價之間的折讓或溢價。屆時,雞農販自會見好就收,不會再要求「養我全家」。


雞農販都是「焗輸」


  雞農販應如何盤算?其實政府急於滅雞,是因為value at risk太大。何為value at risk?即禽流感這風土病發展成能廣泛人傳人的超級傳染病的機率及其所帶來的影響,這機率好像在按年遞增!這好比美國subprime危機,原以為發生機率微乎其微,但現在金融體系的累計損失已超過數千億美元。有人始如夢初醒:原來bell-shapedcurve的tail是既long且fat!


  在這關節上,政府是「孭不起飛」的,即如政府不能決斷定下並執行針對性的防疫政策目標,這病是遲早會因適當的環境誘因而衍生的。上次沙士已令香港雞毛鴨血,如H5N1大爆發,其破壞力肯定驚人,屆時曾蔭權或未來特首疑似候選人縱有十隻腳都一齊要裝痛下台。如此,這value at risk的幾個巴仙可能已足夠養起雞農販幾代了。故雞農販的談判方向可參考這些數據。


  不過,這談判招式不可亂用,因它有如「七傷拳」,既傷人也傷己,事關禽流感發生機率愈高,此value愈大;但禽流感機率高,也代表業界將來的收入愈低,事關屆時無人吃雞矣!故橫看豎看,雞農販都是焗輸,不如早點拿點着數另作安排罷了。



 至於市民大眾,像我這等嗜雞一族,到時要像吃野味一樣,只能往北過河大快朵頤矣!


  年青會計師協會在7月5日下午3時假中環香港會所大廈十五樓主辦的「原復生與方卓如對談會」已全場爆滿,在此謝過,並請參加者準時出席。另外,NOW333財經台將在7月6日下午12時30分至1時及晚上9時30分至10時節錄播放該對談會精采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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