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6, 2012

會計師之潛行狙擊 (作者: Bittermelon)


大家可否記起早前有一套電視劇集叫《潛行狙擊》,劇情主要講述臥底如何偵破嚴重罪案。不記得?不要緊!最近還有一套叫《雷霆掃毒》的,筆者印象較深的情節,是主角喬裝職員混入目標公司「索料」,希望從中取得罪犯的犯罪證據,又或者利誘古惑仔女做臥底,誓要將罪犯繩之於法。

劇中更提及過有線人費,若果線人能成功協助警方破案,就可以獲得涉案金額的5%,不知現實是否如此呢?

會計師須舉報罪行

不過,相信香港的執法機關很快就不需要派出臥底了,而且巨額的線人費也可以省下,皆因全香港的會計師將會成為線人,當見到客戶或者自己任職的公司有甚麼違法行為時,就會自動向執法機構舉報。

香港會計從業員約有十萬,當中擁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就超過三萬,而且會計師和準會計師遍布香港各行各業,是一個多麼龐大的情報網絡呀!

核數和會計工作一向給人沉悶的印象,不是嗎?以職業為題的電視劇,差不多每個專業都已經拍過,例如律師、醫生、化驗師、工程師、消防員、教師等,唯獨會計師鮮有被搬上螢幕。

現在可好了,男會計師個個變成劇集中的天華、三哥、林峯;女會計師位位化身為法拉、子珊、恩娜,有機會與罪犯鬥智鬥力,誓要和犯罪集團周旋到底,緊張刺激兼而有之,日後編劇就不愁沒有以會計師為題材的劇軌了,單是想想也興奮!

以為我在講笑?非也!最近筆者就收到香港會計師公會的電郵,向會員徵詢有關修改國際會計職業道德準則委員會(IESBA)《專業會計師行為準則》的意見。

按照草擬的修改內容,新準則將會涵蓋所以會計師,包括從事核數的執業會計師(以下簡稱為核數師)、為客戶提供咨詢服務的會計師,以及直接受聘於各大小企業和機構為僱員的會計師(以下簡稱為企業會計師)。

草擬的內容頗清楚明白,考慮也很周詳,若果我的理解正確,內容大致如下:先講核數師。若果在核數過程中懷疑客戶從事不法行為,客戶沒有自動投案或處理,而行 為涉及公眾利益,並且足以影響財務滙報,或者涉及核數師的專業領域的話,不論是民事或刑事行為,核數師就須要向執法部門舉報。

至於企業會計師,不論他們是向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的第三者,還是他們本身是企業的僱員,若懷疑客戶或公司從事不法行為,客戶或公司又沒有自動投案或妥善處理,而行為涉及公眾利益,會計師就須要通知公司的核數師。若通知了核數師也無補於事呢?草擬的準則也照顧得到!在這個情況下,企業會計師就須要直接向執法部門舉報了。

若果會計師不想被捲入漩渦而辭職呢?準則也說了,辭職不幹並不能免除向執法部門舉報的責任。即是說,就算肯犧牲飯碗,會計師也不能置身事外。你說新準則不是寫得很詳細,而且照顧周到嗎?

若果新準則一旦落實執行,為了讓會計師能成為罪案克星,建議公會在會計師專業試中加插新課程,例如法證會計就少不了。不過,最好還要學會一些潛行技巧,包括跟蹤和反跟蹤、竊聽和反竊聽、密碼和暗號通訊方法、喬裝術、自衞術、犯罪心理學等。

兩面不是人的局面

或許我過於誇張,但不要忘記,要經由會計師舉報的罪案也不會輕微到那裏去,在得悉有人犯下嚴重罪案下,我實在想不通,一位未經過潛行訓練的會計師,如何能既安全又有效向執法機構舉報。

是次對行為準則的修改,其實關乎會計師日後的工作方向和責任,稅務代表就是一例。假如有客戶因涉嫌瞞稅而給稅局調查,很多客戶都會聘請會計師來協助。

若按新準則的規定,會計師就須要向稅局舉報客戶違法,那麼會計師應優先考慮客戶的利益還是公眾利益?揀選前者就違反行為準則,揀選後者就失卻了對客戶的誠信,辭職不幹也一樣違反準則,落得兩面不是人的局面。

更嚴重問題是會計師臥底沒有Laughing哥的那張「豁免起訴書」。一旦舉報,會計師可能換來後果是被客戶、企業控告違反保密協議等等。後果可能比「罪犯」更慘,更無辜。

據筆者了解,IESBA這個委員會成員不全是會計師,有法規人員,更有國際刑警、掃毒組人員,難怪他們把如此荒謬責任加諸於會計師身上,就此亦引伸到香港會計師公會是否需要十足十與國際全接軌而忽略了準則本身是否恰當。

各位會計兄弟姐妹,不論你們想不想做罪惡剋星,請踴躍向公會表達你們的想法,除了填寫公會的問卷外,也可以向公會負責的同事提出意見。公會的諮詢期在10月31日完結,請不要沉默,出來表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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